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顶楼漏水 全楼住户分摊防水堵漏费
4楼屋顶漏水,1楼邻居也要出钱维修!蔡姓男子买4楼商品房,住进去后发现天花板漏水严重,他花2万余元在顶楼修缮,当地地院审理认为,顶楼平台是楼房公共区域,全栋住户都有义务维护,判1楼赖某应负担4分之1共5千余元,赖某对判决结果不愿响应。
原告蔡某指出,虽获判胜诉,但他还是认为双输,原本他负担全部费用,在顶楼搭盖合法遮雨铁棚,除防水外夏天也可隔热,并由专业单位出具结构鉴定书,证明房屋可承受顶楼搭铁棚。蔡某说,仅1楼的赖某不愿签同意书,他因此无法申请合法搭盖,但为防水,他还是先行搭建,完工不久却一再遭人检举是违建而拆除,蔡某损失2余万,他只好退而求其次,敲掉顶楼地板做防水工程,完工后再与2、3楼住户联名提告,要求1楼分担费用。
1楼赖某主张,公寓93年前完工,楼上楼下一直相安无事,但蔡某想在顶楼盖违建,他认为1楼住户并没有协同义务而拒签同意书,不料蔡某却要求他付钱。赖某认为,顶楼是2至3楼的公共区域,1楼住户用不到,而且顶楼楼梯间也被上锁,他根本上不去,没理由要他出钱修。
住户有权使用及维护
法院审理认为,公寓顶楼属于全栋住户共有空间,除非住户间有订定专用契约,约定由某一住户专用,否则全体住户有权使用也有维护义务,且目前顶楼并无遭人占用也无约定专用,全栋1至4楼住户应共同负担顶楼平台修缮,判赖某应负担4分之1费用;仍可上诉。
至于1楼赖某无法使用或不使用顶楼,属于「权利消极不行使」问题,法官认为,这与本案无关。法界人士则说,若顶楼被上锁,1楼住户也可打官司要求保持畅通,甚至求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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